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丰港开发集团”)成立于1997年6月27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是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全资)的全资企业。
2024年4月22日,大丰港开发集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公开发行“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3%,边际5.26倍,创大丰港开发集团债券发行利率历史新低。
本次债券发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成功发行反映了市场各类投资者对公司主体信用、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和良好预期。同时,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优化了债务融资结构,对于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为大丰港开发集团发行债券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组成了以合伙人邵亮、执业律师任智青、肖弘雅为主要参与人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与发行人以及各方中介机构紧密配合,积极合作,为本次发债提供全面、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