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收到一个客户的咨询,哭诉另一半出轨不说,还拿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自己到底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来?这问题扎心又现实,今天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好好分析分析。
一、观点交锋:追回与否众说纷纭
在现实和法律实践中,关于出轨期间赠予小三的房产能否被原配追回,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认为难以追回的观点
一部分人觉得,房产一旦完成过户登记,从物权角度讲,小三就成了房屋合法所有者,原配想把房子拿回来,难度很大。要是小三属于善意取得,也就是她不知道这房子是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且支付了合理对价,那原配追回房产的希望就愈发渺茫。在另外的一种情形下,配偶并未通过直接赠与房屋的形式,而是通过赠与金钱或其它形式从而间接达到赠与房屋的目的的,也有无法追回房屋的风险。【参考案例:(2022)闽0104民初7027号】
(二)认为可以追回的观点
更多人坚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用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属于无权处分,既侵害了原配的财产权益,又违背公序良俗,这种赠予行为理应无效,所以原配完全有权利追回房产。实际生活中,不少原配就通过法律诉讼成功拿回了被赠予小三的房产。【参考案例:(2017)川01民终6008号、(2019)闽0802民初3311号、(2019)闽08民终479号】
二、本文观点:原配通常能够追回房产
(一)法律依据坚实有力
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他人,属于无权处分。比如,李先生和张女士是夫妻,李先生瞒着张女士用夫妻共同积蓄给小三买了房,这种行为就侵犯了张女士对这笔财产的处分权,不被法律认可。
公序良俗原则不可逾越:公序良俗是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出轨赠予小三房产的行为,严重破坏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违背社会道德风尚,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予行为,法律通常会认定无效。在司法实践里,大量案例表明,法院对于这类赠予行为,基本都不会支持。
(二)实际案例直观呈现
案例一:(2017)川01民终6008号(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某与冯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2016年3月,冯某与孙某某相识,并自2016年4月开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6年6月20日、21日,冯某将夫妻共同存款中的10万元转给孙某某,用于孙某某购房。2016年9月19日,李某某将冯某、孙某某二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确认被告孙某某与被告冯某建立的赠与合同关系无效;2.被告孙某某返还原告10万元;3.承担本案诉讼费。在提起诉讼之后,冯某与孙某某自认仍发生过不正当关系。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5日作出(2016)川0105民初7754号民事判决:一、确认孙某某与冯某建立的赠与合同关系无效;二、驳回李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作出后,李某某提起上诉。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6日作出(2017)川01民终6008号民事判决:一、维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6)川0105民初775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确认孙某某与冯某建立的赠与合同关系无效”;二、撤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6)川0105民初775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李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三、孙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某某返还10万元(该10万元为李某某与冯某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二:(2019)闽0802民初3311号。本案为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男方出资近80万为小三购置一套房屋,还与小三签订协议,房子以及车位登记在小三名下,小三代为持有,同时男方订立遗嘱,写明该房屋与车位都归私生子所有。原配发现后起诉。法院认为案涉房屋及车位属于男方与原配共同财产,判决男方赠与小三799724元的行为无效,男方与小三签订的《协议书》关于男方的遗赠行为无效,小三返还原配799724元,并应十日内协助原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类似于上述案例的司法判例还有很多。此外,即使出现无法直接追回房产的情况,也有备用方案予以补救。例如(2020)苏0117民初2848号。即使法院不支持小三返还房产的请求,也可以通过备位之诉请求小三返还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赠与小三的购房款。
(三)原配追回房产策略
全方位收集证据:这是关键的第一步。原配要收集证明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这些能清晰展示购房资金来源;还要收集配偶与小三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证据,比如亲密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以此证明赠予行为的不正当性;另外,赠予协议等能证明赠予房产事实的证据也不能少。
合理提起诉讼:收集好充足证据后,原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予行为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房产。诉讼过程中,要清晰准确地阐述诉求和法律依据,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为防止小三在诉讼期间转移房产,原配可以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该房产,确保自身权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受损害,为最终成功追回房产提供保障。
遭遇伴侣出轨已是不幸,要是财产还被侵害,更是雪上加霜。但法律是公正的,赋予了原配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面临这种困境时,原配们别慌张,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